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比较前后条文的变化,其中一大亮点是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社会组织,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法的这些改动,体现了新时代社会组织的重要地位,以及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重要性,必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统称。2016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篇就提出,“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定义,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明方向。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将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纳入非营利性法人的范畴,明确了社会组织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地位。
社会组织与机关、事业单位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的民间属性,而与企业有显着区别的则是它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质。作为公共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为了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因而在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独特作用。《意见》明确指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尤其是在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研究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大背景下,社会组织是参与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因此,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工会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作用十分必要。
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工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次工会法修改,将社会组织纳入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的范围,发挥工会在密切联系社会组织职工、保障和维护社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组织职工队伍中的作用,将极大地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社会组织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在社会组织建立工会,能够及时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让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更加主动、更加顺畅。同时工会可以经常了解社会组织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反映,为党制定政策提供既专业又接地气的建议和意见;党的方针政策提出后,工会也会根据职工群众的实际状况,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职工提高认识,使党的主张变成社会组织职工的自觉行动。
第二,能够充分发挥保障和维护社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工会法修改后,我国超过90万家的社会组织职工纳入工会制度的保障之中。工会法系统性地明确了社会组织中职工的工会权利,在第三条明确社会组织职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在第三十九条明确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讨论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社会组织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依法维护社会组织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推动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健康发展。
第三,能够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中的作用。新修改的工会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工会在社会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违反集体合同、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发挥的作用,第二十三条明确工会在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时可以发挥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工会制度,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及各方面利益变化的基础上,通过内部矛盾调处,将社会组织与职工的劳动争议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纠纷矛盾、稳定社会组织人员队伍,将极大地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工会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工会法修改后,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将在社会组织中实现覆盖。为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工会法,在社会组织中切实有效建立和完善工会制度,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首先,应当丰富社会组织职工入会的形式。要为社会组织职工建会入会提供更多形式,充分调动他们参加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职工选择参加现有的工会各级组织,或者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吸引更多的职工加入工会。
其次,工会应当依法实施内部治理和决策程序。社会组织工会建立后,要制定相关规则作为工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决策的文件。要完善工会工作规则,确保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集体决定。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
最后,工会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建议和引导。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时应当尊重工会意见。例如,社会组织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社会组织研究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时也应当听取工会意见,讨论关于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可以充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向社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依法用工、健康发展。
(作者:佟丽华 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