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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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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新闻网 | 解读单位: | 宁夏日报 |
市场的活力,源自其中不同体量、不同层级市场主体的生命力。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基础。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今后5年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我区将通过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成长,持续提质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促优助强扶弱,全周期培育市场主体
截至2022年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75.81万户,其中,民营企业19.3万户,个体工商户53.7万户。全区市场主体数量较2017年增加21.68万户,年均增长4.4%。
我区市场主体数量逐步壮大,质量稳步提升。但从当前全区市场主体发展现状看,还存在结构不尽合理、新增企业增速放缓、企业生产经营相对困难、生命周期相对较短等问题。自治区立足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行动计划》,对我区巩固和扩大市场主体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质量提升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数量;聚焦促优助强扶弱,培育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动力、促进大众创业活力,着力打造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新增入规企业、推动创建更多初创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说,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市场主体培育成长新局面。
全力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
《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行动计划》提出,实现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到2027年年末,全区实有市场主体达到100万户左右。其中,企业28万户、个体工商户7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万户。实现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到2027年年末,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户、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单位)1000户;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户、瞪羚企业50户;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户。100亿级、50亿级、10亿级企业分别达到15户、25户和150户。
在保障措施方面,聚集市场主体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行动计划》从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经营成本、事中事后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等具体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健康成长、持续提质升级。
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压实区直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提质升级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配套措施,完善推进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培育提质升级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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